招投标公告

成都大学公有房屋面积测量及CAD图制作服务项目比选公告

作者:  时间:2024-09-05 16:54  浏览:

根据工作安排,成都大学国有资产管理处将启动成都大学公有房屋面积测量及CAD图制作服务项目比选工作,为体现公平、公开和公正的原则,按照相关规定,该项目在成都大学国有资产管理处网站发布比选服务需求信息公告,通过快递方式邮寄该项目竞投资料,选取服务机构1家,该项目相关要求如下:

一、共有房测量范围

本项目测量范围包括成都大学十陵校区行政楼、二办公区、行政保障中心、生活服务中心、图书馆、博物馆、1食堂、2食堂、4食堂、5食堂、6食堂、7食堂、室内体育馆(健身中心)、游泳馆、体育馆及副馆、医疗中心、国际交流中心、学生活动中心、体育场看台、生物医药与前沿技术研究院等建筑楼栋,面积约25万平方米。

二、服务内容

1.服务地点:成都大学

2.房屋面积测量应符合国家相关参考标准,确保数据真实有效

3.交付清单

3.1.每层楼CAD源文件。

每张CAD图纸应具备以下内容:

标题栏:制图单位名称、制图单位logo、图号、图名、比例、建筑名称、制图日期、制图人员、审核人员。

基本元素:墙体、门、窗、柱、阳台、楼梯间、电梯间、弱电间、强电间、卫生间等各类公共区域。

其中:楼梯间、卫生间、电梯间需要用图块绘制

楼梯需标注上楼、下楼方向

标注:房间号码、房间名称、长宽标注(每间房长宽、整层楼长宽)、面积标注(每间房使用面积、整层楼使用面积)、定位轴线(横向、纵向)

3.2.每栋楼台账excel样表

包括:校区、建筑物名称(楼宇名称)、所在楼层、房间号码、房间名称、房间长度、房间宽度、层高、结构形态、建筑面积、使用面积、类型、性质、用途、使用单位、使用人、使用状态、管理单位、可容纳人数、房间负责人、安全责任人

4、对涉及共有房面积相关内容进行合规性审查。

三、服务要求

1、维护学校的合法权益,除非法律法规另有规定或得到学校授意,不得擅自对第三方披露服务过程中获取学校商业秘密,不得作出违反职业道德、拒不履行职责或损害学校合法权益的行为。

1、服务完工期:合同生效后30日内将正式测量报告交付采购人

2、质量要求:按国家及地方有关标准、规范进行检测工作。

3、中标人应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依法完成法律服务工作。

4、竞投时间:20249 6 日至20249 10 日。

5、竞投单位应提供竞投报价表(加盖公章,格式见附件),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律服务方案(包括但不限于工作进度安排、人员配备等)等相关材料且加盖鲜章。

6、竞投方式:竞投单位将相关竞投材料通过快递方式邮寄到相关收件地址与收件人。(收件地址:成都大学国有资产管理处,收件人:岑老师,电话13402876359),收件截止时间:20249 10 17:00(快递送达时间)

三、该项目最高限价

服务最高限价(人民币):本项目最高限价18万元,供应商按单价XX/平方米进行报价,项目结束按实际验收测量面积进行结算。本项目报价为包干价,包含项目实施过程中产生的所有一切费用。


四、竞投中标结果确认方式

由采购人成立5人评审小组,在监督人员监督下,根据参与竞投单位报价,选取最低有效报价单位作为服务机构。

在评审过程中,竞投单位报价明显低于其他有效竞投单位的报价,有可能影响审计服务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比选小组应当要求其在评审现场合理的时间内提供成本构成书面说明,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

竞投单位书面说明应当按照国家财会会计制度的规定要求,逐项就其提供的货物或服务的主营业务成本、税金及附加、销售费用、管理费用、财务费用等成本构成事项详细陈述。

竞投单位书面说明应当签字确认或者加盖公章,否则无效。书面说明的签字确认,供应商为法人的,由其法定代表人或者代理人签字确认;竞投单位为其他组织的,由其负责人或者代理人签字确认;竞投单位为自然人的,由其本人(经营者)或者代理人签字确认。

竞投单位提供书面说明后,比选小组应当结合采购项目采购需求、专业实际情况、供应商财务状况报告、与其他竞投单位比较情况等就其书面说明进行审查评价。

竞投单位拒绝或者变相拒绝提供有效书面说明或者书面说明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或证明材料未被比选小组采纳的,比选小组应当将其响应文件作为无效响应处理。

五、合同履行:中标单位与被服务单位签订合同,服务费用由被服务单位支付。

国有资产管理处

20249 5


附件1

成都大学公有房屋面积测量及CAD图制作服务项目报价表

序号

项目名称

报价(单价XX/平方米)

1



2



3



合计

大写:



报价单位(盖章): 联系电话:

联系人:

时间:年  月  日

附件2

承诺函

致成都大学:

本单位 (投标人名称)参加 (项目名称)的投标活动,现本单位做出如下承诺:

1.我方参加本次采购活动,不存在与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其他供应商参与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的行为。

2. 我方参加本次采购活动,不存在和其他供应商在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项目中,同时委托同一个自然人、同一家庭的人员、同一单位的人员作为代理人的行为。

3.我方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本单位未对本次采购项目提供过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

4.我方参加本次采购活动,不存在同一母公司的两家以上的子公司以不同供应商身份同时参加本项目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的情形。

5.我方参加本次采购活动,与学校相关教职工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通过学校教职工知晓或掌握内幕信息谋取利益的行为。

6.依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全面开展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的通知》(川检会〔20165号)的规定,我方承诺在参加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中,我司及其现任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不具有行贿犯罪记录。


如违反以上承诺,本单位愿承担一切法律责任。



投标人名称: (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

投标日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