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投标公告

成都大学二级独立法人单位2023年年报审计服务项目公告内容

作者:  时间:2024-03-08 14:39  浏览:

根据工作安排,学校将启动二级独立法人单位2023年年报审计工作,为体现公平、公开和公正的原则,按照相关规定,该项目在成都大学国有资产管理处网站发布审计服务需求信息公告,通过快递方式邮寄该项目竞投资料,选取服务机构1家,该项目相关要求如下:

一、审计单位名称和资产状况

1成都成大资产经营有限责任公司合并会计报表资产总额:11720845.89 元。

2中国医药集团总公司四川抗菌素工业研究所合并报表资产总额:115680031.27元。(其中二级子公司成都川抗医药贸易有限公司,资产总额:29747768.11元;三级子公司成都市全善堂医药药材有限公司,资产总额:7598134.79元,金华川抗医药科技有限公司,资产总额:3387479.39元,本部资产总额:119291075.60元)。

二、审计服务要求:

1、完成时间:合同签订后30日内完成并出具正式审计报告,如未按期完成,每延迟1天扣除合同总金额的1%

2、中标单位应成立项目审计服务工作小组,每天安排不少于5名工作人员参与项目审计工作,未经比选人允许人中途不得随意更换项目工作人员。

3、审计报告出具:

3.1成大资产经营有限责任公司合并审计报告、中国医药集团总公司四川抗菌素工业研究所合并审计报告、中国医药集团总公司四川抗菌素工业研究所本部审计报告、中国医药集团总公司四川抗菌素工业研究所二级子公司成都川抗医药贸易有限公司审计报告、三级子公司成都市全善堂医药药材有限公司审计报告、金华川抗医药科技有限公司审计报告。

3.2出具纸质版审计报告书壹式陆份及加盖公章的PDF电子档1份。

4、中标单位应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依法完成审计工作。

5、竞投时间:2024 3 11 日至2024 3 13

6、竞投单位应提供竞投报价表(加盖公章,格式见附件),竞投报价应包括总价和单个被审计单位分项报价,营业执照复印件、审计服务方案(包括但不限于工作进度安排、人员配备等)等相关材料且加盖鲜章。

7、竞投方式:竞投单位将相关竞投材料通过快递方式邮寄到相关收件地址与收件人。(收件地址:成都大学国有资产管理处,收件人:岑老师,电话13402876359),收件截止时间:20243 14 17:00(快递送达时间)

三、该项目最高限价

审计服务最高限价(人民币):本项目最高限价为:95964.60元。(其中成都成大资产经营有限责任公司单项最高限价为:9412.80元,四川抗菌素工业研究所5个单项合计最高限价为:86551.80

四、竞投中标结果确认方式

由采购人成立5人评审小组,在监督人员监督下,现场拆封竞投材料,根据参与竞投单位报价,选取最低有效报价单位作为审计服务机构。

在评审过程中,竞投单位报价明显低于其他有效竞投单位的报价,有可能影响审计服务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比选小组应当要求其在评审现场合理的时间内提供成本构成书面说明,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

竞投单位书面说明应当按照国家财会会计制度的规定要求,逐项就其提供的货物或服务的主营业务成本、税金及附加、销售费用、管理费用、财务费用等成本构成事项详细陈述。

竞投单位书面说明应当签字确认或者加盖公章,否则无效。书面说明的签字确认,供应商为法人的,由其法定代表人或者代理人签字确认;竞投单位为其他组织的,由其负责人或者代理人签字确认;竞投单位为自然人的,由其本人(经营者)或者代理人签字确认。

竞投单位提供书面说明后,比选小组应当结合采购项目采购需求、专业实际情况、供应商财务状况报告、与其他竞投单位比较情况等就其书面说明进行审查评价。

竞投单位拒绝或者变相拒绝提供有效书面说明或者书面说明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或证明材料未被比选小组采纳的,比选小组应当将其响应文件作为无效响应处理。

五、合同履行:中标单位分别与被审计单位签订合同,审计费用由被审计单位支付。

国有资产管理处

20243 8





附件1

成都大学二级独立法人单位2023年年报审计服务项目报价表

序号

项目名称

报价(元)

1

成都成大资产经营有限责任公司(合并)


2

中国医药集团总公司四川抗菌素工业研究所(合并)


3

中国医药集团总公司四川抗菌素工业研究所(本部)


4

成都川抗医药贸易有限公司


5

成都市全善堂医药药材有限公司


6

金华川抗医药科技有限公司



报价合计: 大写:



报价单位(盖章): 联系电话:


时间:年  月  日








附件2

承诺函

致成都大学:

本单位 (投标人名称)参加 (项目名称)的投标活动,现本单位做出如下承诺:

1.我方参加本次采购活动,不存在与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其他供应商参与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的行为。

2. 我方参加本次采购活动,不存在和其他供应商在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项目中,同时委托同一个自然人、同一家庭的人员、同一单位的人员作为代理人的行为。

3.我方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本单位未对本次采购项目提供过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

4.我方参加本次采购活动,不存在同一母公司的两家以上的子公司以不同供应商身份同时参加本项目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的情形。

5.我方参加本次采购活动,与学校相关教职工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通过学校教职工知晓或掌握内幕信息谋取利益的行为。

6.依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全面开展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的通知》(川检会〔20165号)的规定,我方承诺在参加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中,我司及其现任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不具有行贿犯罪记录。


如违反以上承诺,本单位愿承担一切法律责任。



投标人名称: (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

投标日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