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正内容如下:
一、原招标文件第一章第六条: “领取文件时间及地点:2017年5月 4日—2017年 5月 8日(休息日除外)”
更正为 :“领取文件时间及地点:2017年5月 4日—2017年 5月 10日(休息日除外)”
二、招标文件第一章第七条: “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及地点:2017年 5月19日上午10:00”
更正为:“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及地点:2017年 5月23日上午10:00”
三、招标文件第一章第八条: “开标时间和地点:(1)开标时间:2017年5月19日上午10:00”
更正为:“开标时间和地点:(1)开标时间:2017年5月23日上午10:00”
成都大学国资处
2017年5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