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大学需对目前的铺面用房及无形资产进行价值评估,为体现公平、公开和公正的原则,现按照相关规定,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比选,特邀请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参与比选。
一、采购项目内容及要求
1、项目名称:成都大学铺面用房及无形资产评估项目
2、本项目最高限价:48000元
3、项目内容:对成都大学铺面用房及无形资产评进行评估,具体明细请与国资处喻老师联系:028-84616287
4、商务要求
(1)完成时间:合同签订后1周内。
(2)交货地点:成都大学校内
(3)在出具正式评估报告之前,乙方应对评估报告进行全面的检验审核,以保证其符合甲方要求。
(4) 交付评估报告时,由甲方组织验收人员,根据比选文件规定的项目要求、项目服务内容等进行验收。
(5) 乙方应保证所提供的评估报告与比选文件要求的质量完全一致,若有不一致,乙方应无条件予以修改完善。
(6)付款方式:出具正式评估报告并经验收合格后10个工作日内,一次性支付全款。
二、比选时间及相关要求:
1. 公开比选时间:2018年12月21日(星期五)上午10:30。地点:成都大学学术交流中心(原成都大学招待所)一楼C101会议室。
2.参加比选时应提交的相关证明材料
(1)有效的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营业执照)
(2)身份证复印件
(3)法定代表人授权书(格式详见附件1)
注:以上第1、2项查验原件后各收复印件1张(加盖公章)。第3项收原件1张(法定代表人参加比选的不用“法定代表人授权书”);
3.比选申请报价表(格式详见附件2,由比选申请人密封并加盖公章);
4.如因特殊原因无法到达现场参加比选的投标人,可按要求填写委托书,委托国资处相关人员参与比选,并将参加比选时应提交的相关证明材料和成都大学铺面用房及无形资产评估项目--报价表密封后送到或邮寄至成都大学国资处。联系人:喻老师028-84616287。(委托书详见附件3)
三、比选办法
本项目按照国家政府采购相关政策,采用“最低评标价法”,由比选委员会对通过资格审查的比选申请人,按照比选报价由低到高的顺序,确定1—3名中选候选人。如报价相同,由比选小组组织比选申请人抽签确定。
四、本项目联系方式:联系人:何老师,杨老师,电话:028-84616926,028-84616108。
附件1-2.doc
附件3.doc
成都大学国资处
2018年12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