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新闻发布管理,确保新闻政治方向、舆论导向正确,根据学校宣传部统一要求,特制定“国有资产管理处对外新闻、工作通知发布”如下规定;
一、国资处统一由设备科(综合科)按照宣传部的规定承担对外新闻、工作通知发布。
二、对外新闻、工作通知发布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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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通知(包括招标公告、清产核资通知等常规工作)对外发布流程
由负责该项工作科室相关人员起草工作通知(包括招标公告、清产核资通知等常规工作通知)——————分管科长签字—————分管处领导签字——---科室相关人员凭借审批纸质文档,将电子文档交设备科(综合科),由设备科(综合科)科长统一将电子文档按照宣传部的要求上传给宣传部--------由起草工作通知(包括招标公告、清产核资通知等常规工作通知)科室相关人员将审批纸质文档交给学校宣传部备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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处室新闻、由国资处组织全校性大型会议通知等对外发布流程
设备科(综合科)起草相关新闻、通知——————国资处处长(或由处长授权副处长)签字——---凭借审批纸质文档,设备科(综合科)科长将电子文档按照宣传部的要求上传给宣传部--------设备科(综合科)负责人将审批纸质文档交给宣传部备案。
(以上规定从2014年4月2日开始执行)
国有资产管理处
2014年4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