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消息(国有资产管理处 供稿)近期,为进一步加强学校国有资产管理,规范国有资产的使用和处置工作,提高资产使用效益,防止国有资产流失,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我校实际,国资处修订完成《成都大学国有资产管理办法(试行)》,并以书面及召开座谈会的形式广泛征求国有资产监督委员会及国有资产各归口管理部门的意见。
近期,彭晓琳副校长带领国资处相关负责人逐一走访17个教学单位,征求对管理办法及国资管理工作的意见与建议,以保证文件的适用与可行性、改进和完善国资管理工作。
国资处分管资产管理工作负责人向各教学单位就文件修订必要性、修订内容等进行了详细说明,听取了各教学单位负责人及资产管理员的意见和建议。在意见听取会上,各教学单位参会人员还就本单位所面临设备采购、资产处置等问题提出建设性的意见和述求,国资处负责人进行了耐心详尽地解答。
深入一线征集意见建议,为加强与各教学单位的沟通搭建了良好平台,也将保证修订文件的适用性、可行性,进一步促进部门改变工作作风、提高工作效率,更好地推动国资处各项工作的圆满完成。
(学生编辑 王璐 编辑 简利民 责编 练丰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