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资处对招标工作实行“项目负责制”
为加快招标工作进程,保证各项目招标顺利有序进行,为“高水平办好成都大学”做好服务与保障工作,国资处本期在分管校领导组织下,多次专题研讨招标工作,提出招标工作实行“项目负责”工作机制,即国资处制定一期改善办学条件、2015年中央财政专项资金、2015 年批复计划、校园环境综合治理及其他学校决定零星招标项目各环节完成时间节点,同时将各项目落实到招标科每位工作人员。要求招标科工作人员主动与上级主管部门协调,主动到各学院(部门)指导招标文件制作、参数核定等,同时要求各项目负责人按照制定各项目各阶段时间节点有序开展工作,并将工作开展情况每周一在处务会上做专题汇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