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保证学校2016年政府采购工作的顺利推进,3月7日下午国有资产管理处组织召开了学校2016年政府采购工作预备会。国有资产管理处就2016年国家和学校政府采购相关政策的变化情况进行了说明,并就《成都大学政府采购内部管理实施细则》有关评标业主代表的选定及其工作职责、采购项目前期论证制度、采购文件专家审核论证制度、校内各单位自行采购项目的管理和监督、进一步规范行政办公设备及实验室计算机耗材购置等重要内容进行了解读。同时对学校2016年政府采购相关工作进行了安排。
副校长彭晓琳就进一步加强学校政府采购工作的监管,规范学校政府采购工作流程,国有资产管理处在工作进一步增强服务意识,提高服务水平等提出了具体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