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落实监管责任,规范代理行为,新学期开学以来,国有资产管理处开展了对我校政府采购代理机构的专项督查工作。根据工作安排,3月6日国有资产管理处已完成对四川五洲招标代理有限公司的专项督查。3月12日下午,国资处副处长徐建明带领招标科工作人员相继到我校2017-2018年度另外两家政府采购代理机构进行专项督查。
督查过程中,先后与四川中志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四川国际招标有限责任公司负责人及项目组成员进行了沟通和交流,针对前期工作中存在的问题,责令公司及时整改。同时对采购项目需求论证、文件编制、信息公告、文件发放、开评标组织、结果公告等采购环节提出了严格工作要求,公司负责人表示将严格按照学校要求,根据政府采购相关法律法规依法开展采购代理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