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有资产管理处简介及工作职责
成都大学国有资产管理处成立于2004年7月,是学校国有资产管理的行政职能部门,其前身为学校科研设备处。随着学校的快速发展和国家对高校国有资产管理的相关要求,学校设立国有资产管理处,全面负责仪器设备、家具等物资的管理,以及房屋、土地、植物和无形资产的归口管理。
主要工作职责:
1、贯彻落实国家有关国有资产管理和政府采购的法规、政策,结合学校实际制定管理办法,建立健全学校国有资产管理和政府采购制度,并负责拟定学校资产配置、使用、处置的管理制度和政府采购管理办法。
2、负责学校国有资产和政府采购的日常管理,建立学校国有资产台帐,实施网络化管理,上报资产信息报表统计工作,组织完成政府采购项目需求论证工作。
3、负责学校国有资产清查、资产核查、产权界定、登记、资产评估、资产报废、处置工作,防止学校资产流失。
4、负责全校教学、科研、行政仪器设备、文物及陈列品、家具、低值耐用品等资产的统筹管理;
5、负责办理资产的调拨、出租、出借、报损、报废等申报和批准手续;
6、受理和实施学校各类资产的政府采购程序、上报并执行采购计划,行政设备验收、政府采购合同备案等管理工作。
科室设置:
1、资产科
2、招标科
3、综合科